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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犬對峙追逐撞死人 飼主拒認罪判刑定讞

3隻狗追逐撞死8旬黃婦,吳姓飼主因拒絕認罪,被判得易科罰金之刑4月定讞。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資料照)

3隻狗追逐撞死8旬黃婦,吳姓飼主因拒絕認罪,被判得易科罰金之刑4月定讞。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資料照)

2022/08/23 11:0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年1月初,邱婦帶2隻愛犬與8旬黃姓親戚外出散步,途中遇到同樣帶犬出門的吳姓退休警員,不料,3隻狗對峙吠叫時,黃婦意外被狗撞死。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邱婦、吳男各4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二審時,認罪邱婦獲緩刑2年,吳男維持原判;吳男再度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2020年1月8日下午4時許,邱婦帶棕色和黑白色的2隻愛犬,與黃婦約在甲仙住處散步,2人隨後並與鄰居蘇姓夫婦會合後,一行4人沿甲仙區高128縣道,往鬧區方向行走。

1小時後,吳姓退警騎自行車前往甲仙,後方跟著毛小孩,途中經過邱婦等人面前時,吳男先向走在後頭的黃婦打招呼,不料3隻犬卻因狹路相逢,突然獸性大發,互相吠叫、開始追逐,過程中不慎正面撞擊黃婦倒地,黃婦因頭部受重創送醫急救,隔天傷重不治。

一審橋頭地院指,邱婦、吳男帶犬隻外出,均未以牽繩將3犬鏈住,任由牠們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並導致黃婦死亡,認定有過失,並審酌未達成和解,依法各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兩人不服上訴。

二審高雄高分院審酌兩人與被害人家屬無條件達成和解,家屬也替兩人求處緩刑,但因吳男始終不認錯,甚至否認帶狗經過案發點,企圖規避責任,不宜宣告緩刑,僅給予認罪的邱婦緩刑2年,吳男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吳男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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