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將仇報!不顧被好心收留12年 男結夥強盜勒殺恩人判刑15年定讞
2022/08/11 12:0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林昆鋒曾被90歲李姓老婦好心收留12年,竟因缺錢花用而恩將仇報,4年前找友人張宥和、彭奕皓迷昏老婦及其女兒,綑綁後劫財,張宥和見捆綁李婦的膠帶鬆脫,又用童軍繩纏繞拉緊,致李婦窒息身亡;一審、二審依強盜殺人罪將3人判處無期徒刑,經2度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去年12月認定3人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強盜致人於死罪,改判林昆鋒、張宥和各15年徒刑、彭奕皓14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林昆鋒曾在宮廟當過乩童,結識李婦的兒子,李婦見他居無定所,好心收留他長達12年,對外以祖孫相稱,李家出外旅遊也會帶他同行;但林昆鋒欠債,屢向李婦借錢、偷錢,李婦仍選擇原諒,委婉告知「需要錢可以講」。
2018年7月26日,林昆鋒為了劫財,找來同樣缺錢花用的張宥和、彭奕皓,以「開始餵奶」為行動代號,用安眠藥迷昏李婦母女,以童軍繩纏繞脖子捆綁母女,再以膠帶、毛巾封住口鼻,綁在椅子上,搜刮李家3萬多元現金、一枚金戒指和價值2萬多元的名牌包。
李婦一度甦醒,怒罵張宥和,張宥和怒將李婦頸部的繩子拉緊,以膠帶纏繞她嘴巴,再以手摀住,導致李婦缺氧窒息身亡。林昆鋒3人犯後逃至中南部,陸續被逮。
一審新北地院、二審高等法院皆判林等3人無期徒刑;更一審認定,張宥和手段惡劣、惡性重大,造成李婦死亡,判張無期徒刑,林昆鋒、彭奕皓改判各12年、11年徒刑。最高院第2度撤銷發回。
高院更二審去年12月宣判,認定3人皆無殺人的犯意,直到李婦死後才發現出人命,因此依強盜致死罪論罪,判張宥和、林昆鋒各15年徒刑,彭奕皓14年6月。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