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城清潔工每次只偷一點錢 「螞蟻搬象」59次17萬
吳姓男子受雇打掃影城放映廳清潔,採「螞蟻搬象」方式,每次偷走500元到2000千餘元不等,累計偷了59次,共偷走17萬餘元。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將吳依竊盜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吳姓男子受雇在基隆秀泰影城打掃,趁電影院當日結束營業打掃時,把辦公室當成提款機,為了不讓人發現,採「螞蟻搬象」方式,每次只偷500元到2000餘元不等,直到公司會計發現保險箱短少500元,調閱監視器才發現吳男累計偷了59次,共偷走17萬餘元。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將吳依竊盜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吳姓男子受雇基隆秀泰影城打掃影城及辦公室清潔,公司會計今年4月間發現辦公室保險箱短少500元現金,立即向公司洪姓副總報告。
經公司調閱影城監視器才發現,吳從去年10月間凌晨2點起,趁影城當日結束營業,打掃放映廳、辦公室時,行竊辦公室內現金,累計行竊59次,共竊走17萬9612元。
檢方調查,吳男未免行竊被人發現,每次只偷500到2000元不等小額現金,以「螞蟻搬象」手法行竊,依竊盜罪嫌將吳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