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欠稅1.8億不繳 前扶輪社長與前妻都被管收3個月
盧姓男子旗下公司欠稅1.8億不繳,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向法院聲請管盧男與掌管公司財務的前妻獲准,兩人今天凌晨分別被送至台北、女子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曾任扶輪社社長的盧姓男子旗下公司欠繳貨物稅本稅、罰鍰、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總計欠稅1億8823萬餘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發現,該公司逾1億元資金流向盧男前妻設立的公司及兩人帳戶,藉變更負責人來脫免責任,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兩人今天凌晨分別被送到台北、女子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各執行管收3個月。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指出,盧男的公司於2010年4月到2012年12月間,未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貨物汽車冷媒壓縮機,涉嫌逃漏稅捐,而盧男負責公司業務,陳姓前妻則控管財務,該公司於2013年8月收受國稅局調查函後,兩人仍陸續將公司存款轉至前妻設立的公司及兩人各自帳戶,之後再轉出挪用買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的兩戶房屋,更將兩家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為姪子,其後再變更登記為姪子前女友的姊姊,藉此脫免負責人的責任。
行政執行官查出,陳女在轉讓其公司的前一個月,於同址設立營業項目相同的新公司,持續將欠稅公司資金轉至另兩家公司或付個人借款之用,盧男更將房屋出賣用於償還私人借款,經調查相關事證及多次通知兩人報告,兩人對於轉讓出資額價金的交付方式、個人與公司、3家公司之間資金往來關係等,說詞反覆不一。
調查期間,盧男還被查出長期至高爾夫球場消費,更以扶輪社社長之名,代為捐贈車輛,因此被行政執行署認定其有履行的能力,經行政執行官自2019年陸續通知及提供證據,但至今年6月23日止,兩人仍未提供或履行欠稅,經新北分署詢問後,予以留置並聲請法院管收。
法院開庭時,法官勸兩人辦理分期,但兩人仍無意願辦理,因此均被裁定管收。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報繳稅捐,切勿心存僥倖逃漏稅,並以脫產手段規避執行,以免遭受限制出境、出海及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
盧姓男子總計欠稅1億8823萬餘元不繳,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今天凌晨盧男被送至台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管收3個月。 (新北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