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夫遭撞死與二寶無緣 酒駕肇事男被訴
羅東鎮發生酒後肇逃死亡車禍,小客車李姓駕駛(中)事後折返察看,被眼尖警方查獲。(資料照)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李男5月10日飲用1瓶高粱酒後,開車撞死走路的林姓男子,林男擔任護理師的妻子泣訴,肚裡懷著的第二胎,再也見不到父親。宜蘭地檢署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林男。
起訴書指出,李男當天晚間8點多至10點多,在一間視聽歌唱場所飲用1瓶高粱酒後,騎機車返家,再開小客車出門到羅東鎮,當時客觀上無任何不能注意的情形,竟因酒後注意力減低,而未能注意車前狀況,從後追撞同向靠邊行走的林男,導致林男倒地。
李男肇事後,未在現場協助救護或留下聯絡資料,也未通知救護車或警方到場,就駕車逃逸;騎車路過的謝姓民眾,見林男倒在地上,現場有血跡,趕緊報案,林男送羅東聖母醫院急救後,翌日清晨因全身多處創商併顱骨骨折、創傷性休克死亡。
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蒐證,發現駕車回到肇事現場的李男,其小客車有嚴重撞擊痕跡,懷疑是肇事者,立即上前盤查,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2毫克;李男在警詢、偵查期間,自白全部犯行。
檢方表示,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者,不得駕車,但李男酒測值高達0.92毫克,顯逾法定標準,酒後駕車途中,因酒後注意力降低,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因而不慎自後方追撞被害人,導致被害人死亡,其駕駛行為顯有過失,且與被害人之死亡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至明,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