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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偷吃閨密伴娘!姦情藏6年曝光 恨「早點遇到你就好了…」

老公偷吃閨密伴娘,姦情藏6年才曝光。(情境照)

老公偷吃閨密伴娘,姦情藏6年才曝光。(情境照)

2022/06/03 07:34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擔任舞蹈老師的人妻指控,他的丈夫竟然背著她跟結婚時的伴娘,也是她的閨密私通,丈夫6年後才向她坦白這段不倫戀,她狀告閨密侵犯其配偶權求償1百萬元,被告雖否認指控,但人妻握有丈夫自白,以及閨密事後和她「深談」的對話,法院據以認定,判閨密及丈夫各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姓人妻指稱,她與被告蔡姓女子原為好友,2015年5月與丈夫結婚時,還邀蔡擔任伴娘,但蔡女竟暗中與丈夫出遊、互贈禮物、親吻、擁抱,甚至發生性交行為,直到2020年底丈夫才向她坦白,回憶過往情節,親簽切結書,隔年5月她再約蔡女當面對質,並暗中攝錄,蔡女雖未全部吐實但也承認部分事實,包括曾上床、戴套做愛等。

依據何女丈夫的切結內容,詳細記載其自2015年5月拍完婚紗後,陸續與被告間發生親密行為之日期、時間、地點、詳細次數,其中包括「口頭互稱寶貝、親愛的、鼻鼻、我想你、可以陪陪我嗎?想出去走走遊玩,可以帶我去嗎?」「我們相見太晚,早點遇到你就好」。

蔡女到庭則否認指控,稱她與何女丈夫早在結婚前就曾交往,但發現他已有女友,僅一個月就分手,且她與何女也非深交閨密,是基於人情考量才答應做其伴娘。他們夫妻是共同虛編、捏造之不實指控,目的要敲詐她的錢財,2021年她與何女的對話並非完整內容,何僅斷斷續續拍攝對其有利之部分。

橋頭地院審理時對於何女丈夫回憶6年前交往情節,所提切結自白內容太過詳實,有悖常情,但採認何女與蔡女的對質影片內容,認定蔡女確有侵害何女配偶權,賠償金額以30萬為適當,且何女丈夫也必須負連帶責任,各賠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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