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24名HBL球員不雅影像還討「原味」束褲 男又被起訴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自稱籃球經紀人的劉維霖涉嫌拿不雅影片恐嚇球星,今年1月間才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新北地檢署再查出,他竟涉嫌散布24名HBL球員不雅影像,甚至傳訊恐嚇其中一名球員,要被害者陪他泡湯,另在IG上假冒正妹,騙一名成年球員拍不雅影像,還打算討「原味」束褲未遂,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起訴劉嫌。
檢警調查,劉嫌在去年4月至12月間,陸續與身分不詳的網友,透過分享雲端硬碟連結、傳訊或共用雲端硬碟等方式,換到24名HBL球員的不雅影像,隨即把這些影像存在雲端硬碟中,以球員的學校及姓名作為資料夾名稱再與「同好」交換分享。
檢方並發現,劉嫌曾主動要求共犯(偵辦中)幫忙拍攝特定對象,以及詢問拍攝指定對象價格,且共犯曾以「台灣籃球N號房」為名,把劉嫌所持有不雅影像的每個資料夾,各拉出一張照片做成目錄圖示,供劉嫌拿給別人選擇交換。
檢警調查,去年5月14日晚間8時許,劉嫌還透過IG傳訊給其中一名被害者威脅說:「如果不出來處理,會把你的不雅影像交給教練處理,讓隊友、家人、學長都知道」,逼球員與他見面後再假好心說會協助處理這些影像,但要求被害者陪他泡湯並拍裸露影片作為回報及懲罰,因球員沒有上當而未遂。
檢警追查,去年5月起,劉嫌還使用年輕正妹的照片創設IG帳號,以此跟一名成年球員搭訕,並傳送性感裸露胸部及下體的照片給對方,騙球員拍攝裸露下體及「DIY」影像作為回報。
檢方調查,被害者上當受騙因此交付不雅影像,且以為對方真是女生還訴苦自己曾遭人以私密影像威脅,劉嫌則繼續假冒正妹身分對球員說:「劉維霖可以協助處理私密影像事宜」,引導球員與他聯繫。
檢方調查,劉嫌隨即以真實身分對被害者說:「你的影像在網路上要價5千元,很多人會找我買片」,要求交付「原味」束褲作為處理私密影像報酬,另騙他提供學生證號碼,說要協助以學生方案便宜價格購買iPad mini,所幸被害者友人勸阻,劉嫌才未得逞。
檢方認為,劉嫌所為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詐欺得利、詐欺得利未遂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的「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未遂」、「散布少年為猥褻之電子訊號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