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掃黃」到一半嚇傻!控男警學長手肘「掃」過她胸部

北市年輕女警執行「掃黃」勤務,指控同行的蘇姓男警趁機以手肘「掃」過她的胸部,控告蘇涉性騒擾罪,高等法院認定罪證不足,今上午判蘇員無罪定讞。(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48歲蘇姓男警前年8月執行掃黃勤務時,被控趁同行年輕女警調整身上密錄器後轉身時,伸出手肘「掃」過她的胸部,明顯是故意襲胸,該名女警不甘受辱,事後向上級報告並檢具對話錄音提告性騷擾,蘇員遭檢方起訴,不過,台北地院認為,依2人對話,蘇員確有向女警道歉,但無法確認是真誠悔悟或基於息事寧人的心態,依罪證不足,判決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判決蘇員無罪定讞。
檢方調查,蘇姓男警於2020年8月24日下午3時44分時,在台北市一間旅店與年輕女警一同執行「淨城掃黃」勤務時,竟意圖性騷擾,先刻意站在女警身後,接著趁女警沒有防備心而在調整她的密錄器後轉身回頭時,趨身向前,並用他的右手肘等身體部位「掃」到女警的胸部。
該名女警當下被嚇到,事後向長官投訴,並且提告遭蘇員性騷擾,雖然蘇否認犯行,仍被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罪嫌,將他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蘇員仍否認性騒擾,他辯稱,當天是因為女警說密錄器的燈一直在亮,會被掃黃的對象發現,他就去幫忙調整密錄器,但調整後,女警還是說不行,就靠過來調整,當時他就先退後,第一次女警閃身時,他有閃過去,第二次時,因為他去衣櫥近拿要遮蔽密錄器的茶包,女警當時突然轉身,他的右手呈下垂狀態,而以左手撥開她,但沒有碰觸到女警。
北院為查明,當庭播放事後女警和蘇員談話錄音,女警氣急敗壞指責蘇員以右手肘碰觸她的胸部,「讓我很不舒服」,還怪罪蘇員根本不必刻意靠近她,蘇所為已構成性騷擾,但蘇員急於澄清,一度脫口答稱不是故意的,但改稱不知道、沒有這回事,後來女警仍堅稱蘇員是故意碰觸她的胸部,並稱「我和你沒有嫌隙、也沒有過節,我犯不著為了這種事去誣賴你啊」,蘇員最後只好說「對不起,我跟妳講對不起,我不知道我有去碰到你」。
北院合議庭審理認定,依對話內容可知,蘇員確實有對女警道歉,但在當時情況下,蘇員道歉舉動是出自真摯的悔悟,或基於道義上的責任,或息事寧人的心態,均有可能,此外,女警自稱遭蘇員故意碰觸其胸部,只能確認是女方單方面的陳述,蘇員並未承認碰觸她的胸部,因此蘇員被指涉性騷擾的罪證不足,判決無罪。
女警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審理仍認為蘇員涉性騒擾的罪證不足,僅有女警的控訴說詞,今駁回上訴,仍判無罪,全案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