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腦傷罹患衝動障礙症 襲胸落單女子被判刑
潘男腦傷罹患衝動障礙症,對落單女子襲胸被判刑。(示意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潘姓男子對落單女子環抱襲胸,嚇壞被害人,奮力掙脫後,報警逮人,潘男事後出示精神疾病診斷證明,法官認為潘男雖因腦傷導致患有衝動障礙症,性衝動易受誘發,但發案當下並未達到無法辨識行為能力程度,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潘男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及上訴。
潘男去年6月間騎電動自行車欲離開屏東市廣興公園時,見落單女子,竟起色念,趁被害人不注意,從後方環抱被害人,襲胸得逞,被害人飽受驚嚇,奮力掙脫後,隨即報警,警方循線將襲胸潘男逮捕,依防害性自主罪嫌送辦,潘男則辯稱患有精神疾病。
屏東地院審理期間,委託精神科醫院鑑定,認為潘男因車禍傷腦,致罹患衝動障礙症,性慾高,易受誘發,自身難似控制,犯案當下行為辨識能力雖有下降,但並未達到完全無法辨識程度,且犯案後還跑回家變裝,躲避警方查緝,顯知犯行不法,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