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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自撥電話給住戶求連署追弊 前主任委員與總幹事違反個資法被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黃、吳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2人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黃、吳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2人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22/04/11 12:2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黃姓婦人擔任某社區總幹事多年,2019年起黃婦的吳姓兒子獲選擔任同社區主任委員,遭謠傳黃婦受吳男包庇。吳男卸任後,為求自清,發起連署,要新任管委會追查母親有無涉弊,且私下撥打住戶電話尋求支持連署。住戶接到電話後,認為個資遭外洩憤而提告。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黃、吳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二人起訴。

    檢警調查,黃婦受雇於保全公司擔任該社區總幹事多年,後因其子擔任同社區主任委員後,鄰里間傳出黃婦涉弊,且受兒子包庇。吳男雖為自清,且表明有發現母親擔任總幹事時,確實涉有弊端,大義滅親,以個人名義對母親提出毀損等告訴,但因罪證不足,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吳男卸任後認為追查弊端是管委會職責,便已蒐集連署書方式督促管委會,為求連署順利,竟將擔任主任委員一職收集到的住戶電話提供給母親,要求林姓住戶等人同意連署。

    林姓住戶不滿自己個人資料遭外洩,到派出所對提供電話的吳男及撥打電話的黃婦提告。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吳男先前既能以個人名義對母親提告,卸任後仍可以其個人名義再次提出告訴,無須透過連署,無論如何也不能透漏任職主委時取得的住戶門號。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吳男及黃婦私自撥打其他住戶行為,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將二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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