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你」恫嚇罷韓志工 里長等3人判罪
2022/04/08 07:0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謝姓里長等3人被控2年前恐嚇罷韓志工案,經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分處3至4月不等徒刑,檢方認為量刑太輕,謝等人則指連署站疑妨害公安,均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兩造均駁回,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0年2月12日下午,罷韓志工在內門中正路紫竹寺,設立罷韓連署書站。晚上7點多,謝姓里長及其胞姐與司機等3人獲悉後,陸續抵達現場關切。
謝等要求陳姓志工等人不得在該處徵求連署被拒後,涉嫌出言恫稱:「我出三聲,沒有移開,我馬上開車撞你,我沒有騙你」等語外,謝男另指示司機開車逼近連署站,致使陳等人心生畏懼報警。
橋頭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處謝男徒刑4月,其餘2人各處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並各褫奪公權1年,但檢方和被告均不服上訴。
橋檢表示,被告等人僅認恐嚇、公然侮辱罪,否認違反選罷法,犯後態度不佳,要求從重量刑。
謝等被告也不服判決,質疑連署站設置是否依道交管理條例申請,並認為有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她們是行使正當權利,具備無實質違法。
2審合議庭法官傳喚相關證人,紫竹寺有廟會或遶境活動,才會出面處理管制事宜,並認為原審量刑妥適,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