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男槍殺前妻2友人 再犯風險不高一審判26年
2022/03/25 15:50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大樹區去年3月發生10轟2死命案,業經橋檢偵結,兇嫌方進祥依殺人、違反槍砲等罪嫌起訴,檢察官並認為他惡性重大求處死刑,橋頭地院今天一審宣判,認凶手罹患扁桃腺癌尚有悔意,再犯風險不高,判處26年徒刑,可上訴。
去年3月7日傍晚,麵包師傅方進祥與簡姓前妻在高市大樹九曲堂土地公廟談判,2人因感情、金錢糾紛起衝突後,簡女的吳姓男友和劉姓友人上前勸阻,卻被方嫌連開10槍重傷死亡。
方隔日落網,橋檢偵查終結,依殺人、違反槍砲條例等罪起訴,並認為方進祥連續殺害2條人命,惡性重大,建議法院判處死刑。
判決指出,被告雖與簡五娘離婚,仍同房共居10餘年,至簡五娘遭被告暴力相向而搬離後與吳榮春交往,然被告前與兄弟分家所得房地登記在簡五娘名下,被告擔心遭處分,亟欲過戶與子女以保全祖產,案發前多次未獲簡五娘理會,甚曾遭吳榮春、劉益成阻止或毆打,情緒憂鬱又染過度飲酒惡習。案發時,再先遭吳榮春毆打,以為劉益成從不遠處衝來,而開槍射殺二人。
但合議庭認為,被告罹患扁桃腺癌,目前仍需持續接受電化療,經鑑定認為被告因本案衝擊而心情難過懊悔,尚知省思自身行為,有透過矯正教化遷善之可能,另依被告年紀,服刑後縱有假釋機會,亦屬垂暮之年,再犯風險機率不高。
2被害死者劉益成、吳榮春家屬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分別求償346萬2千餘元,以及743萬餘元,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