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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中師生衝突飆罵影片曝光 律師:課堂爭執不宜演變成法院攻防

台中一中近日傳出某位老師與學生在課堂上爭執的影片,引起話題。(資料照,記者蘇孟娟攝)

台中一中近日傳出某位老師與學生在課堂上爭執的影片,引起話題。(資料照,記者蘇孟娟攝)

2022/03/13 20:46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一中的師生衝突事件引起社會廣泛討論,關於學生錄影及影片是否下架爭議,法界看法不一;有律師認為,縱然以憲法層次的比例原則來判斷,顯然學生作法是過頭了,逾越了比例原則;也有律師認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法官的自由心證勢必受到考驗,但一致的看法則是,課堂爭執不宜演變成法院攻防。

律師李學鏞說,若從法律層面來看此事,確實會牽涉到「教導權」及「受教權」的衝突,老師可以主張她有基於自己專業訓練而來的教導權,包括:完整的授課內容、主導教學或報告方式、以及如何評分、授課過程要求不得錄影...等的權利,反之,學生也可以堂而皇之主張自己有「不被侵害而完整的受教權利」。

但學生因此就有將授課內容影片放在網路上,進而希望藉由「公審方式」而表達自己有完整、受尊重的受教權利嗎?答案應該是否定的,縱然以憲法層次的比例原則來判斷,顯然學生的作法是過頭了,逾越了比例原則,因為還有許多更不激烈的反應方式,諸如:課堂表達、於報告內容表達意見....等,而非直接訴諸「網路公審方式」。

除了教育及受教權利的衝突、學生是否有權利將教學過程(含師生衝突時)貼上網路成為公審案件外,本案也同時似乎牽涉到刑事公然侮辱的可能?

李學鏞認為,刑事法在師生教學及受教過程中應該更謙抑看待,畢竟還是不要把可能是討論、發表看法,或一時雙方情緒失控,刑事法都要干涉、介入,這也是刑法謙抑原則的展現,本案也不宜演變為「課堂爭執搖身變為法院爭執」事件。

另也有洪姓律師認為,先前有幼兒園涉虐童案,影片被放上網路,當然可接受公評,也沒有被要求下架的適法問題,但這起師生爭執事件,雖說在師生這種不對等關係的情況下,學生不錄影保護自己,未來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但老師的舉止是否真的過當,有到非將影片上傳網路的必要?屆時一旦對簿公堂,就涉及到「誰比較值得保護」的法益侵害衝突,在天平的兩端,仍需法官的自由心證,但這並非師生乃至教育本質所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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