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無聊」偷開走公車沿路撞 判刑又判賠
2022/03/12 09:4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0歲蔡姓男子1年多前在桃園客運中壢總站,趁鑰匙未拔偷開走公車,因操作不當一路擦撞另輛公車及店家、路邊車輛才停下,巡邏員警破窗將他拉出逮人,他供稱「無聊一時興起才開走公車」,2輛公車車頭、照後鏡毀損,桃園客運向蔡男求償24萬餘元,桃園地院法官換算折舊率,判決蔡男應賠償6萬3220元,刑事部分也已被判刑。
有多項竊盜前科的蔡男,2020年11月12日凌晨,在桃園客運中壢總站徘徊,見公車司機休息、車鑰匙未拔,偷偷潛入車上將車開走,豈料,他不諳大車駕駛方式,先是撞斷另輛公車照後鏡,一路往龍岡方向開時,又擦撞店家及路邊車輛才停下,巡邏員警發現後破窗逮人,落網處距中壢總站約500公尺。
桃客主張,蔡男偷開走的公車車頭毀損,另1輛公車照後鏡斷裂,包括零件、工資、烤漆等修復費用,總計向蔡男求償24萬2896元;蔡男則說,同意桃客的請求、無意見。
法官勘驗車損照片、估價單及行車紀錄器,認為桃客求償有據,不過,蔡男偷開走的公車出廠3年7月、被波及的公車6月,零件部分須換算折舊率,經計算後判決蔡男須賠償6萬3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