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突檢列管出租套房3天稽查30處 3宿舍未通過消防檢查
高市消防局突檢列管出租套房的消防設備。(消防局提供)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台中市日前發生出租套房大樓火警,造成慘重傷亡,高市消防局突檢列管出租套房的消防設備,3天共稽查30處宿舍,有3處未通過消防檢查,其中2處是學生宿舍,消防局要求房東限期改善,如果沒有改善,將連續裁罰6000元到3萬元。
消防局表示,包括消防栓或消防泵浦故障以及緊急發電機故障等缺失,要求房東限期改善。消防局代理局長王志平也強調,為確保寄宿舍公共安全,消防局會嚴格督導查察,若發現場所不合格,消防局積極介入輔導,並依相關規定查處。
消防局表示,針對全市列管818家租賃宿舍或集合式出租套房排定專案檢查,並優先篩選80處6樓以上、屋齡20年以上租賃處所,列為高風險消防檢查對象,規畫3月底以前,完成消防檢查,其餘也限期在7月底前完成。
消防局表示,高雄市為全國首創訂定「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對於依法免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場所,強制房東於出租前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市民倘發現房東未依法設置,可要求立即改善或撥打119向消防局反映,消防局會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高雄市消防局代理局長王志平(中)率隊,突檢高風險學生宿舍及租賃處所。(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