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績丁等可否免職 大法官對外徵求意見

憲法法庭對外徵求3起釋憲案的相關意見書。(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相關法律規定,公務人員考績如果被打丁等,行政首長可核予免職,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質疑,免職非行政權,應交由懲戒法院審理才對,相關規定違憲,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2日對外徵求與本案有關的人民、機關及團體意見。
本案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提出聲請,直指免職涉及剝奪公務人員的身分,不應由受處分人的行政長官決定,而應交給具有司法懲戒權的司法機關(懲戒法院)審理,才符合憲法要求,否則有可能影響人民的服公職權。
為此,大法官定於29日上午10時,於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並於2日對外昭告,希望與本案有關聯性的人民、機關或團體,於10日以前,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定許可提出具參考價值的專業意見或資料。
同日下午,另有一名消防員徐國堯的的釋憲案,他被長官認定有虛偽病假、常年無故未參加訓練、浮報補休、兼職、濫告等違失,記了諸多申誡而免職,他也質疑行政機關無權免職,興訟釋憲。
另外,4月26日上午9時舉辦的全民健保資料釋憲案,則與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關,該法載明「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有7位民眾認為公務機關利用民眾的健康資料,違反憲法,聲請解釋。
大法官亦請與徐國堯和全民健保資料庫案有關的人民、機關或團體,比照免職案,於10日以前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定許可提出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