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台66線、台3乙線區間測速 2/28恢復執法
台66線道區間平均速率裝置設備,28日啟用恢復執法。(警方提供)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台66線快速道路西向14.6公里處到11.5公里處、台7乙線雙向8.2公里處到12.1公里處的「區間平均速率裝置」設備,已於18日通過資安檢測,將於28日起恢復執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16日後已啟用的3處區間平均速率裝置,共取締了1553件超速違規,呼籲用路人不要超速,以免自己的荷包大失血。
台3線大溪、龍潭段的區間平均速率裝置設備,已於16日啟用,至今取締1477件超速違規;台61線觀音、新屋段雙向的區間平均速率裝置設備,24日啟用,首日就取締56件超速違規,用路人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40條、43條規定,被處以1200元到2萬4000元罰鍰。
28日起恢復執法的2處,包括台66線快速道路西向14.6公里處到11.5公里處、時速限制90公里,台7乙線雙向8.2公里處到12.1公里處、時速限制40公里,警方說,其中快速道路超速違規,會比照高速公路罰則,將處3000元到2萬4000元罰鍰。
另,因應淡水大橋完工,交通部公路總局24日函文變更台61線里程,新北市與桃園市界原為台61線22.3公里處,已調整為16.624公里處,預計3月31日前陸續調整里程後,台61線道的區間測速範圍,也將調整並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