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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豪繳4萬500元房租... 匯款戳章竟是貼上去的

林女繳不起房租,卻剪貼郵局戳章偽造匯款單據,被桃園地院依偽造文書判處4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林女繳不起房租,卻剪貼郵局戳章偽造匯款單據,被桃園地院依偽造文書判處4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2022/02/11 16:0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9歲林姓女子在桃園市八德區承租套房,因繳不起房租,異想天開將已匯款給他人的匯款單郵局戳章剪下,黏貼在空白匯款單上,填寫上自己及房東帳戶資料後拍照Line給房東,讓房東誤信她一次豪繳4萬500元房租,林女謊言被戳破後已搬離,不但得補繳已入住的房租,還因此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

判決指出,林女於2020年8月19日向李姓房東承租套房,租期1年至隔年8月,後因無力繳納房租,擔心被房東趕出去,竟於去年3月12日將當天匯款給他人而留存的匯款單上頭郵局戳章剪下,黏貼在空白匯款單後,填寫自己及房東帳號資料,佯裝成已匯款4萬500元的房租。

林女將假的匯款單拍照Line給房東,房東發現租金遲未入帳,才發現匯款單戳章根本是貼上去的,林女因此被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法官審酌林女坦承犯行,事後補繳房東2萬2500元租金,判處她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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