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涉殺人案店面無法經營 女偽造文書接手 判關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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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劉姓女子向小吃店分租店面,但因該店游姓老闆涉及殺人案件,遭羈押無法繼續承租店面經營,為了生計,便與吳姓友人盜刻該店店章、私章,將老闆的小吃店讓渡到吳男名下,持續承租才能繼續營業。東窗事發後,劉女被依涉犯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處劉女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檢警調查,原開設小吃店的游姓女老闆,2013年時因涉及殺人案件,遭到羈押,向她分租的劉姓女子,面臨無店可營業的窘境,便與吳姓友人(另案偵辦),持盜刻的店章、游女私章,偽造游女身分,向公會申請讓渡。
公會顏姓秘書收了5千元後,同意協助幫忙劉女申請,成功將小吃店負責人從游女改成吳男。
法官審理時,劉女承認犯行,並表示當時因為知道游女被羈押,無法對外聯繫,也無法處裡租約問題,為了生計,才會偽造文書。
法官認為,劉女無前科紀錄,目前為臨時工,考量其經濟狀況及教育程度、犯罪動機、目的等情狀,依觸犯偽造文書判處劉女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完成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