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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景淒涼討扶養 遭妻兒反揭當年家暴、酗酒真相 法官判免扶養

台東地方法院。(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地方法院。(記者黃明堂攝)

2022/01/20 11:37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68歲蘇姓老翁向法院提告,要求一對兒女付扶養費,但年約40歲上下的兒女控訴父親30多年前無所事事、長期酗酒鬧事,導致家庭破碎,從未盡為人人扶養義務;蘇妻證稱,兒子國小在校刊寫過:「爸爸是最辛苦的」,但從來都不是,他應該摸著自己的良心。法官據此駁回蘇翁聲請。

蘇翁在聲請狀指出,目前年邁、無業、無存款,每月僅靠3千多元老人津貼,難以維持生活,請女兒及兒子按月於每月各給付5千元之扶養費。

這對姐弟則說,父親與母親黃女結婚後,無所事事、長期酗酒鬧事,且酒後經常對他們家暴,父親還曾將姐弟2人關在住處,不讓他們上學,後來姐姐趁隙逃脫至學校,向老師及大姑姑求助,弟弟才獲得解救。父親從未負擔扶養費用及家庭生活費,每次回家只會不斷向媽媽要錢,且曾向地下錢莊借錢,甚至母親辛苦存下來作為家用與繳學費用的10餘萬元,全部都父親擅自拿走。

姐弟均由媽媽獨自1人拼命工作賺錢扶養長大,媽媽幾次加班趕工或太過勞累暈倒,他們就由大姑姑支援照顧。弟弟大約10歲時,媽媽帶著他們回花蓮娘家居住,父親如果到花蓮就是來索取金錢、鬧事威脅,甚至到相對人2人的學校鬧,使相2人感到自卑、恐懼。

蘇翁在法庭僅承認有毆打過妻子及兒女,但從沒有長期喝酒鬧事,自己有賣農藥,每月給付1至2萬元扶養費,有因車禍案件向地下錢莊借錢,但沒有向妻子拿錢,也曾開長途計程車,有拿錢回家。

但蘇妻證稱,他完全沒有盡到扶養小孩的責任,且長期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還酗酒,回家對他們言語暴力,要不到錢,也會打人,甚至對小孩把門關起來不讓他們去讀書,還叫小孩去買酒。

蘇妻說,她白天去工廠上班,晚上回家接手照顧小孩,蘇根本沒有盡到扶養的責任。兒子就讀國小的時候,在校刊裡面陳述「爸爸是最辛苦的」,但蘇男從來不是,他應該摸著自己的良心。女兒讀高中時,他還到學校去找她,讓她很丟臉。兒子正值考試期間,為人父竟不顧兒子正在考試,到校找他還一直跟老師吵。

法官審酌蘇翁在兒女成長的過程中,均未給付扶養費,顯無正當理由未善盡保護教養義務,情節重大,裁定免除兒子對父的扶養義務。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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