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補選前1天及當天 中檢派主任檢察官進駐3分局
中檢將指派3名主任檢察官,在8、9日進駐中二選區3個分局。(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立委第二選區補選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上月底指控,台中地檢署指派16名檢察官進駐選區「看住我」,中檢已嚴正否認,不過,9日投票當天及前1天,中檢各指派1位主任檢察官進駐選區烏日、霧峰、清水等3個分局,另有約3名檢察官組成「機動組」,在地檢署待命隨時支援,主要是迅速處理突發選舉糾紛、暴力事端。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所與周圍30公尺不得有錄影等窺視、干擾投票的行為,不過,臉書「大甲除亂粉絲專頁」卻指出,陳柏惟罷免投票時,有人在投開票所30公尺外架攝影機「監控」投票,如果這次補選投票仍有類似行為,該如何因應?中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說,是否違法將依個案認定。
他指出,刑法妨害投票自由罪、妨害投票秩序罪,不論是否在投開票所30公尺內,妨害或擾亂投票,或強暴、脅迫等其他非法方式,妨害他人行使投票權,都依法究辦,他強調,中檢嚴守行政中立,不分政黨,「有聞必查」、「有據必辦」。
至於賄選查緝,中檢指出,至今天為止,收到36件疑賄選的舉發,包括上月2日里長、選民共26人一案,也就是「炒米粉案」,支持顏寬恒的里長等人舉辦說明會,提供餐點,網紅質疑有爌肉、炒米粉等,菜色頗豐富;其餘35件仍釐清中,尚無搜索傳喚等偵查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