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內褲對火車站月台「露鳥」 62歲怪客判拘役
高雄市橋頭火車站今年6月間出現露鳥大叔。(取自google街景)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今年6月間,高雄市橋頭火車站一名62歲怪客在上午上班尖峰時段,於月台前的一處停車場,故意脫下短褲及內褲拎在手上,面對月台候車人潮公然猥褻,橋頭地院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62歲梁男今年6月16日8時許,開自用小客車至高雄市橋頭區橋頭火車站停車場附近停車,步行進入停車場,故意將短褲及內褲脫下拿在手上,面向停車場對面月台裸露其生殖器,在月台候車的民眾目睹情狀以手機拍下,報警將他帶回偵訊。
橋頭地院審酌梁男智識思慮正常,但查無被告構成累犯之前科,素行非惡,犯後已坦承犯行,其自陳專科畢業之智識程度、從事電力工作、月收入約5萬多元,已婚及2個小孩。但其公共場所公然為猥褻行為,損及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所為甚屬不該,判他拘役20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