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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2瓶逾50年威士忌 女子被求償324萬

林女侵吞威士忌款項,被高雄高分院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林女侵吞威士忌款項,被高雄高分院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2021/12/08 06:5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鄭姓商人不滿林姓女業務員侵吞變賣他超過50年的2瓶威士忌,打官司求償324萬元,並提出保利香港拍賣公司紀錄當證據,高雄高分院調查後,判決她賠償81萬元,可上訴。

鄭姓老闆指出,2017年7月4日及9月15日,從事進口酒類的林姓女業務員,以投資可增值為由,分別向他鼓吹購買威士忌,他先於7月5日先匯款新65萬元,購買「輕井澤1965」威士忌1瓶。

他另於9月16日在高雄市前金區河南2路首席咖啡館,當面交付現金16萬元林女,購買「輕井澤1971」威士忌1瓶,並委由她保管上開威士忌2 瓶,等待時機高價出售。

不料,林女竟於2019年11月間在臺北市某處,擅自以68萬元,將2瓶威士忌出售他人,並侵吞款項花用殆盡,因而要求她賠償現今酒品市場價格324萬。

承辦法官開庭調查,鄭提出保利香港拍賣公司拍賣紀錄,輕井澤1965威士忌是以港幣88萬5000元成交,輕井澤1971威士忌是以港幣5萬3100元成交,現在市場價值共為324萬,但仔細核對拍賣紀錄和變賣的威士忌的照片,2者顯然不相同,因此判決林女只需給付81萬即可。

至於林女涉嫌刑事部分,被高雄高分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徒刑10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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