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分手3個月不還機車 前女友報失竊被送辦
王男與前女友分手3個月卻不還車,前女友通報失竊,警查獲送辦。(讀者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警方今表示,1名王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3個月,卻不願意歸還機車,前女友火大通報失竊,王男照樣騎車上路,楠梓警方前天深夜見改裝車攔下查獲贓車,王男還混淆視聽稱他轄警方攔過沒問題,警訊後將他依侵占罪嫌移送法辦。
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員警於前天深夜10時許,巡邏行經興楠路一帶時,發現1名男子騎車搖晃形跡可疑,且騎乘機車加裝燈光閃爍器,上前攔查發現男子騎乘白色many機車為失竊車輛。
警方將王男帶所偵辦,查出王男騎乘機車是前女友的車,白色many加上改裝燈光在路上非常吸睛,2人於今年8月吵架後分手,王男卻不願歸還機車,前女友一氣之下,到警察局報案車輛失竊。
王男獲悉照樣騎車上路,還試圖以剛已在新崛江被警察攔過,但沒怎樣來混淆視聽,但楠梓所員警為求謹慎,仍將他帶所調查,經連繫車主前女友到所領車,只見前女友情緒激動,稱與王男分手後多次要求歸還借他的機車卻無回應,只好報警請求協助,如今終於拿回屬於自己的機車。
警訊後將王男依侵占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警方攔下王男查獲贓車,還混淆視聽稱他轄警方攔過沒問題,仍被警方依侵占罪嫌移送法辦。(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