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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工開警車撞女騎士判合賠578萬 北市警局:尊重判決

    修車廠李姓技工沒有依契約規定,用拖吊車來移置巡邏車。(記者王冠仁翻攝)

    修車廠李姓技工沒有依契約規定,用拖吊車來移置巡邏車。(記者王冠仁翻攝)

    2021/12/02 16:33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北市北投分局一輛巡邏車因為故障,警方通知修車廠前來取車維修,李姓技工沒依照契約規定以拖吊車方式移置,反而直接將警車開走,途中還闖紅燈撞傷陳姓女騎士。陳女提告求償,法院判北市警要與李男、修車廠合賠578萬元,對此警方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也會持續關懷傷者,待最後判決結果出爐後也會懲處相關監督人員。

    警方指出,2019年10月5日,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一輛警用巡邏車故障,警方通知修車廠商宇陞汽車公司前來維修;該公司派李姓技工前來取車,但李便宜行事,沒有依照契約規定,用拖吊車來移置巡邏車,反而直接將巡邏車開走。

    李駕駛巡邏車行經濱江街、濱江街362號路口時,闖紅燈撞上陳姓女騎士,導致陳女頭部等處受傷。

    陳事後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認為,依規定警車應由警察或機關人員駕駛,台北市警局卻捨此不為,故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判北市警局、李男與汽車公司應共同賠償578萬多元;可上訴。

    北市警指出,尊重法院判決,除協同汽車維修廠持續關懷與照護陳女外,另要求相關單位深切檢討,必須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不可再有輕忽心態。北投分局將負起應有責任,待最後判決結果懲處相關監督人員,以儆效尤。

    李姓技工開巡邏車回修車廠途中與陳姓女機車騎士擦撞。(記者王冠仁翻攝)

    李姓技工開巡邏車回修車廠途中與陳姓女機車騎士擦撞。(記者王冠仁翻攝)

    李姓技工開巡邏車回修車廠途中與陳姓女機車騎士擦撞。(記者王冠仁翻攝)

    李姓技工開巡邏車回修車廠途中與陳姓女機車騎士擦撞。(記者王冠仁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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