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家暴立委高嘉瑜 林秉樞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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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家暴一案,消息一出引起社會譁然,檢警火速將林嫌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昨複訊後,以林嫌涉犯妨害風化、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及恐嚇罪嫌,且有逃亡、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嫌,新北地院今日凌晨2時許裁定,林嫌收押禁見。
檢方複訊後認為林男涉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及妨害電腦使用罪嫌重大,有逃亡、串滅證及反覆實行之虞,另權衡林男所涉本案犯行的危害程度,與羈押對他個人權益所生限制程度,認有羈押必要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則認為,林嫌涉犯傷害、恐嚇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有反覆實施恐嚇犯行之虞,而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見接通信。
高嘉瑜遭家暴消息曝光後,引起社會譁然,檢方先剪報分案,交由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鄭淑壬及檢察官邱舒婕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於前晚8時許,緊急聯繫高嘉瑜至地檢署協助辦案、釐清案發經過。
高嘉瑜在律師李永裕陪同下至地檢署應訊,筆錄約在前晚9時許結束,高嘉瑜對林男提出傷害及妨害秘密告訴;據了解,高嘉瑜在作證時看起來十分堅強,一一還原案發經過。
檢察官掌握被害者指證後,認為林男涉嫌傷害、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搜索必要,前晚深夜10時許向法院聲請搜索,法院於前晚11時許核准搜索票,因林嫌居無定所、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檢察官簽發拘票後,為避免證據滅失及林嫌逃亡,前晚深夜11時40分交由板橋分局,並指示立即執行。
板橋警分局長劉炯炫、偵查隊長陳盈元親自帶隊,於昨日凌晨1時50分許,在板橋馥都飯店將林嫌拘提到案,並扣得手機、iPAD平板、備份豆腐隨身碟(Qubii)、錄音筆等物品。
據了解,林嫌雖坦承動粗,但又推說「高嘉瑜也有還手」,且對於控制行動自由兩天、扣下手機、偷拍親密照等指控均予以否認。
警詢後將他移送檢方複訊,他在步入警車大喊:「我沒有偷拍」、「高嘉瑜有傳照片給我」,進入地檢署又對媒體喊冤:「我們在一起這段時間,我們2個曾經在飯店一起拍過很多影片,很多是高嘉瑜掌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