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南投縣議員吳瑞芳涉詐領助理費 檢依貪污罪嫌起訴
無黨籍南投縣議員吳瑞芳涉詐理助費,被南投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吳瑞芳否認詐領並中飽私囊,強調錢都用在公益和地方活動補助。(記者陳鳳麗攝)
首次上稿 10:16
更新時間 11:24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地檢署偵辦無黨籍縣議員吳瑞芳涉詐領助理費案,經一年多調查偵結,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吳瑞芳從2010年開始陸續聘任林姓、羅姓、劉姓3人擔任公費助理,但林、羅兩人未實際聘任,劉姓雖有聘任但僅領月領車馬費,數年來向南投縣議會詐取公費助理薪資512萬735元,吳瑞芳和林、羅、劉姓助理,分別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幫助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登載不實等等罪嫌起訴。
吳瑞芳透過助理回應,才剛收到起訴書,暫不表示意見,但會持續捍衛自己的清白,相信司法會還其公道。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縣議員每月公費助理補助費最高8萬元,吳瑞芳從2010年3月至2015年6月,由林姓女子掛名公費助理,有勞健保,扣除勞保費每月助理費近2萬元,都由吳瑞芳以林女印章存摺領取,另2010年3月到2018年9月亦未實際聘用羅男擔任助理,但有投保勞健保,月薪也是近2萬元。此外,自2013年1月到2020年7月,雖有聘用劉姓男子擔任公費助理,但未全額支付公費助理薪資,劉男稱每月領車馬費3000元。
起訴書中也有提及,吳瑞芳否認詐領助理費中飽私囊,而是將該筆費用都用在地方公益事務上,也有數個運動協會、宮廟總幹事作證,多個地方辦的比賽、活動,吳瑞芳有補助經費。吳瑞芳今電話轉語音信箱,尚未回應,但後來有透過助理回應,表示才剛收到起訴書要再與律師研究內容,暫不表示意見,但未來會持續為捍衛自己清白而努力,也相信司法一定會還其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