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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多屋老闆搞生父 偽造5兆本票遭起訴

喜多屋負責人王仁傑「大富翁式」偽造家族成員印章與本票,已執行其中3張10億餘元;士檢偵結,依詐欺罪起訴王與妻子張杰、生母胡惠蘭。(資料照)

喜多屋負責人王仁傑「大富翁式」偽造家族成員印章與本票,已執行其中3張10億餘元;士檢偵結,依詐欺罪起訴王與妻子張杰、生母胡惠蘭。(資料照)

2021/11/22 20:48

首次上稿15:17
更新時間20:4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日式料理喜多屋負責人王仁傑,6年前竊走原屬海霸王前副總父親王興華的35萬顆鮑魚變賣,後來再以「大富翁式」手法,偽刻家族成員逾80枚印章、偽造近10張本票,最大面額達台幣5兆元,並已執行其中3張共逾10億元。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詐欺罪起訴王仁傑與其妻張杰、生母胡惠蘭,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前案判決指,46歲王仁傑不滿父親再娶,偽造喜多屋公司印鑑,將公司負責人變更為自己,奪取經營權,2015年因得知父親進口價值約700萬元鮑魚,王竟破壞冷凍櫃鎖頭,成功運走35萬顆變賣,事後被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刑1年6月定讞。

王仁傑後來又與36歲張杰、71歲生母胡惠蘭分別涉嫌訂製印章蓋本票,猶如大富翁遊戲般任意開票,其中面額最高一張達5兆,本票共同持有人為王的繼母孫鷹與家人。

王仁傑後來取得法院本票裁定約10張,金額總計約50億元,目前已有3張執行,面額分別為408萬、980萬元、10億,共同發票人為王興華、孫鷹及2位同父異母的胞妹。

王興華等被害人直到法院強制執行,才知王仁傑涉嫌偽造本票,雖經提出民事確認債權不存在,王興華卻說不清印章真偽以及如何遭盜蓋,遭判決敗訴,導致名下股票、存款遭強制執行428萬元。

檢方偵結,認定王仁傑、張杰、胡惠蘭等3人為一己之私,損害王興華與孫鷹的權利,傷害也擴及同父異母的胞妹,逮到機會還加以誣告,同時浪費行政、司法人員寶貴時間。

檢方並查出王仁傑也因不滿海基會林姓業務人未依其所求承辦文書,透過行政訴訟閱卷得知林的身分證字號等個資,企圖偽造1000萬元本票,故依詐欺罪起訴王仁傑等3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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