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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昶有投資「宣捷生活」都更案虛偽增資1.5億 認罪獲緩起訴

    宣昶有為與晾舟公司合作投資「宣捷生活」園區都更案,找金主幫晾舟虛偽增資1.5億元,由於宣認罪,獲士檢緩起訴1年,條件是須支付公庫20萬元。(資料照)

    宣昶有為與晾舟公司合作投資「宣捷生活」園區都更案,找金主幫晾舟虛偽增資1.5億元,由於宣認罪,獲士檢緩起訴1年,條件是須支付公庫20萬元。(資料照)

    2021/11/11 11:3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兒子宣昶有,被查出為與晾舟公司合作投資「宣捷生活」園區都更案,找不知情金主幫晾舟虛偽增資1.5億元。士林地檢署認定宣違反公司法等3罪,但考量宣認罪,給予緩起訴1年,條件是須支付公庫20萬元。

    緩起訴指出,宣昶有與晾舟公司負責人陳米山為合作投資新竹「宣捷生活」園區都更案,宣透過譚姓女友人找上李姓金主,李同意借款1.5億元;2016年6月17日陳出面簽立借據,同月23日,李分3次轉帳至陳的帳戶,每次5000萬元,共1.5億元。

    陳米山後來再將1.5億轉帳至晾舟公司帳戶,並由譚女找不知情會計師持晾舟存摺內頁,製作發行新股及增加資本股東繳納現金股款明細表、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向台北市商業處辦理增資變更登,同年7月4日獲核准。

    士檢審結,認定宣昶有、陳米山均違反公司法第9條第1項、商業會計法中不實財務報表罪、刑法使登載不實文書,但考量2人認罪,均給予緩起訴1年,條件是須支付公庫20萬元。

    另宣昶有開設的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與華盛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標同一園區都更,因片面終止合作,使得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取消,經華盛提告,宣捷遭士林地院判賠2.55億元,已上訴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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