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男包養2未成年少女性交易 還拍性愛畫面又介紹接客
誇張!男子與2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包養,竟還拍性交畫面又介紹少女接客。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葉姓男子,透過網路分別認識未成年少女小涵(化名)、小茹(化名),先跟小涵以5000元為代價性交易,之後包養小涵多次發生性行為;後來葉男又認識小茹以4500元性交易。葉男因借錢給小涵、小茹,但2名少女無力償還,葉男竟透過網路將2人介紹給其他網友發生性行為收回少女債務。
葉男包養小涵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還在2人交歡時用手機拍攝性愛行為過程,總共錄下25個檔案。小涵因包養期間曾向葉男借貸,為了還債並結束包養關係,但囊中羞澀無力償還,葉男界趁機透過通訊軟體成立群組,張貼小涵個人訊息及性交易代價等訊息,好色之徒與小涵聯絡性交易。
另外,葉男使用同一招數借錢給小茹,之後再利用2人債務關係,6次介紹小茹與他人性交易。
後來葉男在竹南鎮龍鳳漁港堤防停車處想跟小涵直接車震,與小涵發生爭執,小涵女性友人前往阻止時報警,才讓葉男犯行曝光。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葉男觸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均緩刑3年,並需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及應於緩刑期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