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槍擊案7嫌1押2交保 陳弟未押警建請檢方抗告
警方查扣1把模擬槍、3發子彈。(讀者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兩派人馬上個月29日深夜,分乘3部自小客車,於鳳山區福祥、五甲三路街頭飛車追逐,過程開3槍,警方循線逮獲陳姓兄弟等7人送辦,其中陳兄昨收押,涉嫌黃男、陳弟等2人昨交保,其餘3人通知到案函送法辦;警方針對陳弟2年犯下6起暴力傷害犯罪案件,今建請檢方抗告或另為限制住居、定期報到等適當處分,警察局長黃明昭表達支持,以防止再犯,防衛社會安全。
警方調查,陳姓男子上個月到監獄探視因詐欺通緝執行的偉哥,偉哥向陳男抱怨黃姓男子對他不敬,陳男獲悉到黃男臉書留言,要黃男向偉哥道歉,黃男感到莫名其妙,不認為2人有糾紛,雙方臉書放話互嗆。
雙方上個月29日深夜相約五甲公園輸贏,不料半路狹路相逢,兩派人馬分乘3部自小客車,於鳳山區福祥、五甲三路街頭飛車追逐,過程中另名黃姓男子朝對方連開3槍。
警方據報調閱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循線逮獲7人,查扣1把模擬槍、3發子彈,警訊後將7人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聲押陳男等4人,經高雄地院法院審理後,裁定陳兄羈押,陳弟、黃男3萬元交保,何男1萬元交保。
警方表示,陳弟生性暴戾,僅因細故動輒糾眾,在街頭逞兇鬥狠,2年內分別於鳳山區槍擊、鼓山區砸店等,犯下6起暴力傷害犯罪案件,已危害社會秩序,造成人心不安,且犯後無悔意,有再反覆實施暴力傷害的危險。
警方建請高雄地檢署提出抗告,或另為限制住居、定期報到等適當處分,警察局長黃明昭全力支持,以防止再犯,防衛社會安全,強調街頭暴力零容忍,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有任何衝突之情,應理性面對,循正當法律程序解決,一旦涉暴力犯罪,警方必嚴正執法,並繼續採取檢警共同合作模式,強勢執法絕不手軟。
警方偵辦鳳山槍擊案,將陳男(右3)等7人移送法辦,1人收押、2人交保。(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