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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遭拖吊…工人攔路撕封條想開走 吞紅單+法辦

林姓工人車子被拖吊,竟爬入車內想發動駛離。(讀者提供)

林姓工人車子被拖吊,竟爬入車內想發動駛離。(讀者提供)

2021/10/29 00:1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警方28日說,林姓工人27日晚上紅線違停,交通大隊拖吊車準備拖走,林男竟當街攔阻拖車,與警員爆發口角,還動手撕下拖吊封條,爬進車內想把車開走,交大警員通報南成所逮人,警方對林男開出900元紅單,警訊後也將他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林姓工人27日晚上當小貨車紅線違停在鳳山區保泰路消防栓前,到附近大樓施工,交通大隊第二中隊憲政分隊民二拖吊場黃姓警員與拖吊車員到場執行公務,將違規貨車張貼封條,架上輔助輪,已完成拖吊程序,準備脫離現場。

林姓工人發現車子被拖吊,快跑20公尺追上攔阻拖吊車,林男聲稱他已經到場,拜託黃員放車,但黃員說已完成拖吊程序,依法不能放車,請林男到拖吊場領車。

林男與黃員發生口角,還動手撕下封條,爬入車內坐在副駕駛座,要發動車子駛離,黃員當場制止林男,勸導他下車,林男不甩,雙方一度僵持不下。

黃員通報鳳山警分局南成所到場處理,由於交警已完成拖吊程序,林男撕毀封條行為已涉嫌妨害公務,南成所將林男帶回偵辦。

警方調查,林男到案坦承撕毀封條,辯稱他因不諳法令,加上情急,才會撕毀封條,想把車開走,沒想到事情大條,感到很後悔,大嘆得不償失。

警方說,交警已完成執法程序,林男撕毀封條行為已涉嫌妨害公務,警訊後28日將他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南成所長林卓材說,林男違規紅線違停消防栓前,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6條1項3款在消防栓前停車,可開罰900元,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也勿因違規而不配合公務人員執法,否則除了面臨違規罰則,荷包失血還被法辦,一定會得不償失。

交通大隊黃姓警員將拖吊流程公文交給林姓工人,提醒他已完成拖吊程序。(讀者提供)

交通大隊黃姓警員將拖吊流程公文交給林姓工人,提醒他已完成拖吊程序。(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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