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收不收費? 全律會:不能當做辨別真假律師的標準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說明如何辨明律師真偽,蔡表示「多數律師不會收諮詢費」;全國律師聯合會今澄清,民眾不能以對方「收不收取諮詢費」當作辨別律師真偽的標準。(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昨天向媒體介紹法務部網站建置的律師查詢系統(https://lawyerbc.moj.gov.tw/),供民眾於委任律師前先行查詢律師資料,辨明律師真偽,蔡並建議民眾親自到事務所洽談,透過對話窺知真偽,且「多數律師不會收諮詢費」;全國律師聯合會今澄清,蔡碧仲所言容有誤會,可能誤導民眾,民眾不能以對方「收不收取諮詢費」當作辨別律師真偽的標準。
蔡碧仲昨天表示,民眾不能只憑上網查資料,就逕自認定律師真偽,建議還要加上「實地訪查」,親自到對方的事務所洽談,多數律師不會收諮詢費,即便對方要收個2000元諮詢費,也沒關係,花一個小時和他討論案件,可從其言談與對法律的掌握度,窺知其真偽,即便他是真律師,也可透過對話,了解其功力,再決定是否要委任。
對此,全律會今天聲明指出,此種說法容有誤會,有必要予以澄清。民眾向律師諮詢,律師依據法律專業、經驗,進行個案分析與判斷,付出相當的時間與心力,本應獲取相對的報酬,律師收取諮詢費用,乃理所當然,蔡所稱「多數律師不會收取諮詢費」不符事實,也易誤導民眾觀念,更不可能作為辨別真假律師的標準。
全律會指出,律師在行政機關、民意代表處、公益團體處駐點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和醫師免費義診相同,都是公益活動性質,並非專業服務的常態,也不應與一般的律師法律諮詢混為一談。
全律會表示,鑑於「司法黃牛」氾濫,法務部特別建置「律師查詢系統」,每週固定與全律會交換律師資料,此系統除了提供律師姓名、照片、律師證書字號、聯繫資訊,還提供律師除名、停止執行職務、5年內其他懲戒處分紀錄、懲戒決議書,可供查詢,足以讓大眾判別諮詢對象是否為「領有律師證書且確實有執業」的律師。
此外,民眾若對律師身分有所疑慮,也可致電全律會,或各地方律師公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