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學長一夜2度硬上心儀學妹 賠償25萬換原諒獲緩刑

林男與少女父親達成調解,賠償25萬元換原諒,桃園地院法官依2個強制性交罪判處他2年徒刑、緩刑5年。(記者鄭淑婷攝)

林男與少女父親達成調解,賠償25萬元換原諒,桃園地院法官依2個強制性交罪判處他2年徒刑、緩刑5年。(記者鄭淑婷攝)

2021/10/21 13:1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18歲林姓男子去年一夜之間,2度對17歲學妹「霸王硬上弓」,由於被害少女正值生理期,事後因子宮劇痛就醫,驗傷對林男提告,林男坦承犯行並道歉,桃園地院法官依2個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應執行2年徒刑,審酌他已與少女父親達成調解,允諾賠償25萬元,予以緩刑5年。

林男與少女是學長、學妹關係,去年4月10日凌晨0點多,2人在少女住處聊天,林男不顧對方已明說「那個來」,仍將她壓制在床上性侵,儘管少女不斷掙扎、踢、推都無效,事後少女感到十分不適睡著,沒想到睡醒又遭林男2度性侵,當晚就因子宮劇痛到醫院求診。

林男得知後不斷傳送道歉簡訊「是我害你住院」、「都是我的錯」,少女決定不姑息,驗傷控告學長妨害性自主,由於事證明確,林男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全案移審桃園地院;林男於偵訊、審理時均坦承犯行,法官依2個強制性交罪判處他應執行2年徒刑。

林男審理期間與少女父親達成調解,允諾賠償25萬元,其中10萬元已如期給付,其餘則分期支付,少女父親當庭表達願意法院給予緩刑機會,法官審酌林男已與少女父親達成調解,以及犯後態度、無前科等理由,予以緩刑5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