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有3箱啤酒海量!軍人性侵瞎掰喝醉 遭法官狠打臉超腫

法官認定軍人曾男是在未醉、意識清楚狀況下性侵,依現役軍人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2月。(情境照)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曾姓男子前年具有軍人身分時,在民宅廣場與友人喝酒,散席後入屋性侵一名女子。法庭審理時,曾男認罪但辯稱「不勝酒力」,又自誇從國中就開始喝酒,一次可喝3箱玻璃瓶裝的啤酒,花蓮高分院二審法官認定他是在未醉、意識清楚狀況下性侵,依現役軍人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2月。
判決書指出,曾男於2014年8月13日入伍,2019年11月仍為現役軍人,休假日與王姓友人在屋外廣場與被害女子在內的多人飲酒。當晚7點多,女子不勝酒力提前離席,進2樓房間睡覺,曾男利用屋主散席後外出送客機會,進房脫掉女子內外褲,睡夢中的女子驚醒,大喊「拜託不要這樣」、「我不要」,曾男仍強制性交得逞。
曾男坦承犯行,但聲稱喝醉了,也與女方和解賠償,希望能輕判。不過,他又自述國中二年級起就開始與朋友喝酒,最高紀錄可喝2至3箱玻璃瓶啤酒,1週喝酒4到5天。
二審法官認為,曾男長期飲酒狀況已達美國精神醫學會DSM-5診斷準則定義的「酒精使用障礙症」,且長期飲酒會對酒精具「耐受性(tolerance) 」,需要增加用量才能維持飲酒感覺,原本的酒量已無感覺狀,對於「不勝酒力」所達酒精門檻應較常人高。
多名證人證述,曾男案發前意識清楚,步伐穩健,不像酒醉狀態。被害女子也說,曾男性侵時還對她說,「你下面很濕」,還說不會射在裡面,意識清楚。
法官認定曾男並無酒醉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能力顯著減低,不符減刑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