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行賄法官有行情」被司法院挑戰 黃越宏告許宗力誹謗
媒體人黃越宏(見圖)日前在財經節目中指稱「行賄法官有基本行情」,司法院13日晚間表示,若有害群之馬,絕不寬貸,但也不容許有心人士恣意虛構事實,污衊司法的清廉公正。黃越宏今則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涉及誹謗。(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媒體人黃越宏日前在節目指「行賄法官有基本行情」,司法院昨發新聞稿表示,此事應從嚴處理,若有害群之馬,絕不寬貸,但也不容許有心人士為獲取自身利益,恣意虛構事實,污衊司法的清廉公正,已函請高雄地檢署分案調查。黃越宏不滿司法院新聞稿提及將研議追究他的「民刑事責任」,今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誹謗。
黃越宏於告訴狀上指出,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成天坐在辦公室吹冷氣,不思如何司法改革,卻利用掌握司法院發佈新聞之職權,於昨天(13日)發佈新聞,指摘他為「有心人士為獲取自身利益,恣意虛構事實,污衊司法的清廉公正,已函請高雄地檢署分案調查」、「若其所述並非真實,司法院亦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研議追究其民刑事責任」;黃越宏質疑許宗力此舉已涉有誹謗罪嫌。
黃越宏指出,他在電視節目上的論述,是指「行情」,就像黑道買賣非法槍枝,有其固定行情,警察豈能聽到有人論述黑槍行情,就要求論述者必須要交出黑槍之理?司法院用這種辦案邏輯思考問題,難怪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以來,司法公信力不但不彰,百姓更是怨聲四起。
黃越宏還提及,評論社會現象與司法弊病,是憲法賦與人民之基本權利,任何人不得假借公權力予以打壓,許宗力未能指出他本人言論涉及之民刑事法律條文,卻假借發佈新聞恐嚇要追究民刑事責任,這種作法與黑道揚言,你以後給我小心一點,沒有兩樣!
司法院昨天發新聞稿指出,黃越宏於電視台財經新聞節目中,以來賓身分指稱行賄法官有基本行情,並有法官向擔任司法黃牛而被訴的律師索賄等事,稱所述「都是有名有姓的」、「這都是千真萬確」等語。司法院深知司法的廉潔公正是司法受信賴的基礎,也對絕大多數法官的清廉、正直,以及對審判工作的使命感深具信心,因此,針對少數害群之馬違法失職情事,司法院向來絕不寬貸,從嚴處理,但司法院亦絕不容許有心人士為獲取自身利益,恣意虛構事實,污衊司法的清廉公正。
司法院已於13日函請高雄地檢署,就黃越宏於該電視節目上所述法官貪污行為,分案調查,司法院也呼籲黃越宏提出證據,協助司法自清;若其所述並非真實,則司法院亦表達最嚴厲的譴責,並研議追究其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