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國中生直播驚爆師生畸戀 荒唐導師誘上床拍性愛影片
2021/09/07 14: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所國中的數學老師阿仁雖已有女友,卻誘騙國二女學生小芳大搞師生戀,發生4次性關係,荒唐的是,他還拍下兩人性交過程,並發訊息「再來我要射了,射進去了,我要看」,誘使小芳自拍下體不雅照給他,小芳於去年10月直播時,透露曾跟導師親吻擁抱,觀眾通報學校而曝光,台中地院審理時,導師願賠償80萬至100萬元,但仍沒獲得小芳與家人原諒,台中地院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等罪名判刑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化名)就讀國二,阿仁(30多歲,碩士畢業、化名,已解聘)是數學老師兼任導師,去年某天小芳請假,阿仁有核准權力,遂於完成請假手續後,將小芳載到住處,發生4次性關係,第4次性關係時,他還手持密錄器拍下係交過程,之後又傳訊息給小芳,指自己要手淫,「再來我要射了射進去了我要看」,教唆小芳自拍下體照片傳給他。
去年10月某日,小芳在直播平台「WAVE」上,透露自己與導師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舉動,身分不詳觀眾通知該校,經校方介入調查並通知母親,警方於去年11月4日搜索阿仁住處,查獲密錄器等證物。
導師阿仁於檢警偵查、台中地院審理時都坦承不諱,台中地院認為他已30餘歲,並非年輕識淺,自身亦有女友,本應謹守師生及男女分際,卻對未滿14歲的小芳性交,滿足私慾,又引誘小芳拍攝性交影片與裸露下體猥褻照片,破壞小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但考量他坦承犯行,願意以新臺幣80至100萬元賠償,但未能獲得小芳與家人原諒,據此依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引誘使少女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徒刑3年10月,可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