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網一哥奪亞運金牌後獲特許經營彩券 轉教職卻誤借牌遭懲戒
2021/09/04 17:0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被譽為軟式網球「黃金男雙」一哥的國手李佳鴻,共參加三屆亞運,奪得3金3銀1銅的佳績,而後退休轉任屏東大學助理教授兼營運組長,卻誤把奪金所獲得的彩券經銷商牌,出借給屏東彩券協會,雖然未實際參與經營,仍被教育部認定違法兼職,移請懲戒法院。合議庭考量李佳鴻未支領報酬,日前判申誡以懲戒。
李佳鴻是台灣軟式網球「黃金男雙」的代表,只要和他搭檔出國參賽,幾乎攻無不克、戰無不勝,他曾參加過杜哈與廣州亞運,2011年退休後轉任屏大教職,2014年又被徵召復出,參加仁川亞運,生涯共拿下3金3銀1銅的亮眼成績,也因為奪金,例外獲得經營彩券的資格。
由於經營彩券的條件嚴格,屏東彩券協會向李佳鴻借牌經營運動彩券行。李佳鴻不察,2018年起同意擔任掛名負責人,每年3月至彩券行簽名,其餘業務交彩券協會辦理。但他同年又兼任屏大體育室場館營運組組長,具有行政職,依法不得兼職。
到了今年初,屏大透過銓敘部建置的「公務員兼職查核平臺」查核具有行政職的教職員是否兼職,發現李佳鴻2018年起就兼任彩券行負責人,立刻約詢。李佳鴻承認因獲亞運金牌故具有經銷商資格,借牌給彩券協會,但自己未參與經營,也未從中獲利。
約詢後,李佳鴻隨即辦理歇業登記,但依規定,公務員若兼職,必須送懲戒法院審理,教育部因而函送全案。
懲戒法院指出,李佳鴻擔任組長後,具有行政職,即受「公務員服務法」中「不得經營商業」的規定,足讓民眾有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損害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全案事證明確,惟合議庭考量他兼職時未實際參與經營,也未支領報酬,評議後判以最輕的申誡處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