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生館賣店漏開發票 海景公司求償懲罰性違約金逾466萬元
2021/07/28 10:5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南仁湖企業旗下的海景世界公司以漏開發票等理由,向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內場租賣店「雲朵分子冰淇淋」求償懲罰性違約金466萬多元,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求償有理,判海景公司勝訴,「雲朵分子冰淇淋」不服,上訴爭取翻盤。
「雲朵分子冰淇淋」向海生館營運廠商海景公司承租遊客中心內櫃位販賣飲食,卻被海景公司發現在2019年2月8日漏開3筆發票,遂以違約為由於同年3月5日終止合約及營業,並要求於15日前清空櫃位,「雲朵」不服,向法院提起「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二審敗訴確定後,海景公司提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海景公司主張,該公司要求「雲朵」於2019年8月23前將清空櫃位返還,「雲朵」卻未主動清空,直到去年7月7日才同意該公司代為清空處理,該公司依照合約可求償懲罰性違約金,每日以1萬元計算,從2019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7月7日止,「雲朵」共佔據櫃位480日,加上漏開發票總金額1185元100倍罰款,經扣除營收債權金後,「雲朵」應支付該公司466萬1808元。
「雲朵分子冰淇淋」主張,海景公司提供的點餐收銀POS機,屢出狀況,反映後仍未改善,春節期間為避免POS 機無預警當機,遂以預先開立發票方式因應大量消費人潮,經請示稅務機關後,只要不漏開發票,並不違法,「雲朵」並無海景公司所指漏開發票及違約情形,也沒有佔據櫃位阻礙海景公司行使權利,海景公司求償無理。
屏東地院檢視海景公司提供的監錄影像及相關事證後,認定該3張發票,「雲朵」確有短報金額情形,並已構成違約要件,海景公司求償有理,「雲朵」應如數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