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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友煽動想搬出去住 少女竟指控哥哥性侵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2021/07/26 15:1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2歲男子阿明被妹妹(化名小美)指控,從2013年起多次性侵、猥褻她,他堅稱只有小時候跟妹妹一起看A片,絕無性侵一事;由於小美後來在偵查時坦言:「那時交了男友,想搬出去,爸媽不同意,才用這種方式,就可以被安置,然後順利搬出去」,新北地檢署綜合少女說法及相關證人證詞判定證據不足,處分阿明不起訴。

阿明被控自2013年起,多次性侵、猥褻當時未滿14歲的妹妹;阿明則堅稱,只有小時候跟妹妹一起看A片,絕無性侵。

小美也於偵查時說:「因為那時有交了男友,想要搬出去,但爸媽不同意,我跟男友討論後認為可以用這個方式,就可以被安置然後順利搬出去」、「有跟爸媽坦承是為了想要搬出去,才這樣污衊哥哥」、「我今天講的都是真的,爸媽沒有給我壓力」等語。

此外,2人母親亦證稱,她在女兒報案前,未曾聽說女兒遭兒子性侵,也無異狀,直到社工通知才知道此事,因此質問兒子,他堅持絕無此事,後來想到女兒交了男友後,變得想脫離家庭,就有聯想到女兒可能想藉此搬出去住,但女兒否認,直到女兒跟男友分手後,才變得比較正常,並坦言其實沒有這件事。

2人父親則說,因為他是男生,所以交由妻子去跟女兒談,當時聽到的狀況,就像妻子所述。

檢方認為,小美雖於警詢時指控遭性侵,但偵查時卻否認,並自承欲提告原因是男友煽動而欲搬離家中,這與2人父母與偵查中所述情結大致相合,可見小美於偵查時指述較為可信,本案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阿明性侵,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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