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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駕駛國道「衝磅」噴飛9萬 PO文叫屈過磅未閃燈遭警打臉

警方舉證同時段有貨車過磅,但黃色大貨車卻衝磅而過。(警方提供)

警方舉證同時段有貨車過磅,但黃色大貨車卻衝磅而過。(警方提供)

2021/07/25 17:47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黃姓網友在臉書粉專PO文稱,昨(24)日因駕駛大貨車過磅燈沒亮未過磅遭警方取締未依規定過磅,自認沒超載誰沒事去跟錢過不去「衝磅」;不過,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公布調查打臉表示,同時段其他載重車輛均依規定過磅。另詢問當時執勤磅工確認過磅指示燈為正常運作,確認該貨車違規事實無誤,依違反規定處汽車駕駛人9萬元罰鍰。

對此,網友除痛喊「好貴的罰單」、「指示燈有亮的話…就是司機眼睛不夠亮」,也認為黃男舉證過磅燈沒亮才可撤銷罰單,否則有此次教訓後,下次不管有沒有亮燈都進去地磅。

第六公路警察大隊執勤員警24日下午2點45分許發現這輛黃色大貨車行經國道3號公路北向72公里(龍潭北向地磅站),未依高速公路所設置的標誌、號誌指示進站過磅(號誌正常運作),依執勤員警經驗合理判斷該車顯有載運貨物,遂於國道3號公路北向69.7公里外側路肩將其攔停,攔停後檢視該車發現有載運貨物(載運蔬菜類),當場告知違規事實。

警方表示,依執勤員警提供的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違規當時龍潭北向地磅站前之過磅指示燈有亮起,執勤員警遂將巡邏車停在國道3號公路北向72公里龍潭北向地磅站交通稽查,同時段其他載重車輛均依規定過磅。另詢問當時執勤磅工確認過磅指示燈為正常運作,確認違規事實無誤,將汽車駕駛人9萬元罰鍰。

警方舉證同時段有貨車過磅,但黃色大貨車卻衝磅而過。(警方提供)

警方舉證同時段有貨車過磅,但黃色大貨車卻衝磅而過。(警方提供)

執勤員警提供的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違規當時龍潭北向地磅站前之過磅指示燈有亮起。(警方提供)

執勤員警提供的行車影像記錄器資料,違規當時龍潭北向地磅站前之過磅指示燈有亮起。(警方提供)

警方依法追緝衝磅大貨車。(警方提供)

警方依法追緝衝磅大貨車。(警方提供)

警方依法追緝衝磅大貨車,發現車內有載運貨品。(警方提供)

警方依法追緝衝磅大貨車,發現車內有載運貨品。(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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