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不想當兵待加拿大16年 通緝返台罰9萬了事
楊姓男子拒服兵役被通緝,回國罰9萬。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楊姓男子16年前到加拿大念書,該當兵又不回台服兵役,被檢方發布通緝後,他等到超過36歲除役年齡才回台,雖然他一入境就被捉,但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他徒刑3月、緩刑2年,並應依檢察官通知向國庫支付9萬元。
判決指出,2005年9月間,當年23歲楊姓男子出國留學,但學成後他沒有回國,區公所2016年時多次去函楊家,要求楊男儘速回國接受兵役體檢,但他卻以「個人生涯規劃」為由拒返國盡義務,雄檢認為楊男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滯留國外,未返國接受徵兵處理,於是對他發佈通緝。
今年1月,離家已16年的楊男終於返台,不過他因通緝身分,剛入境就被逮,檢方偵結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他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還說自己不想為了返台當兵,被迫中斷學業及事業,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且因考量個人生涯規劃而未能如期返國盡我國服兵役的憲法義務,尚難認其惡性重大,因此判他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依檢察官通知向國庫支付新台幣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