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火車打手槍給鄰座女乘客看 男掰「褲子緊、搔癢」
周姓男子搭乘自強號,竟在座位上掏出生殖器把玩,嚇得鄰座女乘客。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周姓男子搭乘自強號,竟在座位上掏出生殖器把玩,嚇得鄰座女乘客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向朋友求救並於下車後報警處理。周男稱「褲子緊、搔癢」,但苗栗地方法院審理,發現周男有此前科,且被害女乘客指證歷歷,不採信周男辯詞,依公然猥褻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周男於去年11月2 日上午11點46分許,在台鐵台中車站上車搭乘自強號116車次,並坐於第6車32號靠走道的位置,一旁靠窗戶的位置由女乘客乘坐。
不料,周男於火車行駛至豐原站與苗栗站間時,竟在座位上把生殖器掏出且把玩,嚇得鄰座女乘客花容失色,但強裝鎮定,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向朋友求救,並於下車後立即向鐵路警察派出所報案。警方循線將周男查獲,依公然猥褻罪嫌將他送辦。
周男否認犯行,辯稱他當天褲子穿的緊,可能有做這樣的動作,不是自慰,可能有搔癢。但法官調查,周男於2012年10月19日上午9點35分許,在新北市坐公車時,曾以外套覆蓋大腿作為掩護,除在外套底下以手把玩生殖器,還不時裸露生殖器前端給鄰座的女乘客觀看。
且法官認為,火車上被害女乘客與周男互不認識、沒有仇怨,對周男犯行指證歷歷,也有當下與友人間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為證,認為周男所辯為卸責之詞,犯行洵堪認定。依公然猥褻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