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帶西瓜刀助陣被逮辯「切好的西瓜剛吃完」 法官不信判罰1萬

基隆地院認定陳男無故攜帶刀械,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裁罰1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認定陳男無故攜帶刀械,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裁罰1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2021/07/11 13:5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陳姓男子今年6月19日下午帶著友人前往壽山路一帶,幫人助威陣,被警方及時攔獲,並在車內起出西瓜刀及鋁棒。陳男辯稱是要跟友人到現場邊聊天邊吃西瓜,警方抵達時西瓜剛好吃完,並非帶刀械前往現場助陣,但其友人則稱,根本沒看到西瓜,當場露餡。基隆地院認定陳男無故攜帶刀械,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裁罰1萬元。

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於案發當時,接獲民眾報案指出,該處有聚眾滋事情形,立刻前往現場查看,並在陳男車上駕駛座處發現西瓜刀及鋁棒等物品,便將他與同行的鍾姓女友人一併帶回詢問。

陳男向警方表示,自己是帶著鍾女到現場邊吃西瓜邊聊天,員警抵達時西瓜剛好吃完,所以才會只找到西瓜刀,鋁棒則是自己平日拿來防身用;鍾女則向警方指出,陳男車內並沒有看到西瓜,也沒有跟他一起吃西瓜,證明陳男所說的西瓜刀用途並非事實。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將西瓜刀及鋁棒擺放在駕駛座腳踏墊上,明顯有礙於安全駕駛情形,若非有立即使用意圖,不會這樣擺放,認定他攜帶西瓜刀及鋁棒無正當理由,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裁罰1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