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總統公布武肺司法特別條例 27日起視訊開庭有法源依據

    司法院表示,武肺司法特別條例27日生效。(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表示,武肺司法特別條例27日生效。(記者吳政峰攝)

    2021/06/25 19:3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武漢肺炎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全國各級法院暫緩實體開庭,為了維持司法程序有效進行,保障當事人受妥速公平審判權利,並維護程序參與者健康及安全,總統25日公布「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賦予遠距視訊開庭法源依據,定27日生效。

    司法院指出,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武肺司法特別條例,總統25日公布,使司法機關在檢疫、隔離及封鎖等防疫措施之下,得更廣泛透過遠距視訊審理、電子傳送文書等方式進行訴訟程序,免於停擺危機,解決現有法制所面臨的困境。

    司法院旋於25日依特別條例第2條規定,會同行政院發布核定令,未來只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第三級以上疫情警戒,對實體開庭為主的司法程序造成影響,就可適用特別條例特例以緊急因應。

    換言之,在特別條例施行的2年內(到2023年6月30日終止),「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我國任何地區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以上疫情警戒之期間」,即屬得適用本條例規定所謂的「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

    司法院表示,與行政院核定啟動特別條例後,將依我國人民交通往來及居住生活狀況,指定適用地區為「全國」。本核定令的發布,亦同步刊登於相關政府機關網站,以公告週知。

    司法院強調,核定令25日發布後,與特別條例相同,均於27日生效,期盼司法權於疫情期間保持妥適運作。

    相關新聞請見︰

    「武漢肺炎專區」請點此,更多相關訊息,帶您第一手掌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