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上國道爆胎 2醉男竟痛毆司機、搶車酒駕起訴
爛醉的潘姓男子毆打謝姓運將(右),同行吳嫌搶車,2人國道酒駕隨後雙雙被逮。(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吳姓及潘姓男子去年在熱炒店聚餐後,搭計程車前往新北市三重區,但由於計程車在國道上爆胎,2人不耐久候要求司機把車直接開下國道,被拒絕後,謝男除辱罵並出拳攻擊司機外,2人還把車搶走,由吳男酒駕行駛逃離,新北地檢署今依強盜罪嫌將2人起訴,吳男因酒駕還背上公共危險罪嫌。
檢警調查,去年9月26日凌晨0時許,2人在新莊中原路上的熱炒店上聚餐喝酒後,搭乘謝姓司機的計程車準備前往三重,但車子在國道1號北向27.9公里處,因右後輪爆胎而停在外側車路肩待援。
檢方調查,2人因不耐久候,竟要求司機直接把車開下國道,被拒絕後,潘男在路肩上以三字經辱罵並出手攻擊,導致司機受有左側前胸璧、左側肩膀及腹璧挫傷等傷害。
2人還趁司機無力反抗之際,闖進計程車內把車搶走,由吳男酒駕逃離現場;司機胞弟接獲通知飛奔前往國道1號北向26.9公里處攔截未果,後來,警方在國道1號三重出口匝道處查獲,吳男經酒測,酒測值高達0.91毫克。
檢方偵辦時,潘男辯稱他喝酒醉了,忘記為何打司機;吳男則辯稱:「我沒有動手打司機,也不知道潘男有沒有動手,不知司機如何受傷;我覺得車子爆胎停在那邊很危險,想趕快離開,才把車開走,準備開車去報案,沒有強盜的意思」。
檢方認為潘男所為涉犯傷害、公然侮辱及強盜罪嫌,請法院從一重以強盜罪嫌論處;至於吳男則被依公共危險及強盜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