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假藉找不到地方上廁所 男逼迫好心帶路女童打手槍
屏東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丘男3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丘姓男子見一國小女童年幼可欺,假藉找不到地方上廁所,拜託該女童幫忙帶路,竟將女童騙至隱密處,逼迫被害人幫他「打手槍」,讓被害人身心受創,警方據報後,循線逮到該名惡狼,屏東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丘男3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丘男1年多前見1名小五女童獨自騎單車上街,便一路尾隨,等女童走出商店後藉機搭訕,佯稱找不到地方上廁所,拜託女童帶路,女童信以為真,好心要帶丘男找廁所,丘男卻在中途將女童騙至隱密處,強迫女童幫他手淫,女童因害怕不敢不從,事後嚇得跑回家哭訴。
被害人家長氣得報警揪出惡狼,丘男被逮後,否認逼迫女童為其手淫,警方發現丘男有妨害風化前科,經調閱案發現場周邊監視器畫面,認為丘男嫌疑重大,經檢方偵辦後,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屏東地院法官檢視被害人說詞及相關事證後,認為丘男對未滿14歲少女犯強制猥褻罪,惡性重大,犯後狡辯無悔意,處3年8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