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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樂團主唱前男友欠錢連累強制扣薪 女方亂爆「染團員母親」挨告

台北地檢署認為黃女此舉已違反個資法、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等罪,因此將她起訴。 (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認為黃女此舉已違反個資法、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等罪,因此將她起訴。 (資料照)

2021/06/01 11:4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黃姓女子與擔任某樂團主唱的何姓前男友分手撕破臉,多次在臉書上公布何男的個資,還胡亂爆料「更勁爆是染過自己團員的母親」、辱罵「真的是渣男為了生存都可以賣屁股老女人都啃得下」等字眼;台北地檢署認為黃女此舉已違反個資法、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等罪,因此將她起訴。

檢方調查,自2019年12月2日開始至2020年4月9日,黃女與何男分手後,涉嫌多次在臉書粉絲頁、爆料公社等多個公共社團上,公布何男的姓名、原住民名字、年籍等個資,甚至還貼上何男的演出照片供網友指認。

不僅如此,黃女還連珠炮式地留言攻擊何男,辱罵「始亂終棄,丟下債務給女友,不負責任、忘恩負義不知足」、「台上一條龍、台下一條蟲」、「王八烏龜」、「渣男爛人」...等諸多攻擊性的字眼。

檢方認為,黃女在任何人都可共見共聞的社群媒體上,公布何男的個資及留言攻擊,已損害何男的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她共留言15次,考量她犯意各別,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據了解,偶爾會在街頭賣藝的何男,曾以黃女的名義買車,黃女還代墊牌照稅、燃料稅及交通違規罰款,直到2人於2019年11月分手後,何男還積欠車貸24萬2624元未還,因而連累黃女遭法院強制執行扣薪,償還車貸本息,雙方因此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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