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女同學回家以為能上床 男大生硬上判賠22萬
2021/05/27 12:28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謝姓男大生與同學KTV慶生,飲酒歡唱到近天亮,謝主動送同行女同學返租屋處,謝男跟進房沒被拒,以為可以更進一步,對已熟睡的女同學猥褻性侵得逞,家境清寒的謝男湊出2萬元賠償,仍被告上法院,判賠被害人母女各10萬元。
判決指出,謝男前年3月31日晚間11時許,與數名友人相約到台南市一家投幣式KTV 慶生、唱歌、飲酒,直到隔日清晨4時許,一行人搭乘計程車返回學校對面之統一超商,謝與一名同行女同學將爛醉同學送回男生宿舍後,其二人再至超商與其他友人會合。
謝主動表明願意陪同她回其租屋處,2人抵達租屋處後,謝並未離去,尾隨進入房間內,女同學初時不以為意,且因酒後精神不佳,便直接躺臥床上睡覺,謝見狀萌生歹念,除撫摸身體外,還試圖脫掉其衣褲,女同學驚醒後不斷抗拒,仍被謝性侵得逞。
甫滿18歲謝男事後遭提告性侵,家境清寒平時要半工半讀的他,先湊出2萬元賠償,被少年法庭諭知交付保護管束確定,被害女同學及其母親,再向橋頭地院提民事求償,判賠母女各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