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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真心話大冒險」 男子與少女發生關係曝光挨告

徐男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被士林地院依2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併判10月徒刑。(資料照)

徐男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被士林地院依2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併判10月徒刑。(資料照)

2021/05/05 16:5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徐男透過交友軟體「探探」結識一名少女,經對方同意在溫泉會館拿走少女初夜,第二次是在少女房內發生性關係,但此事因徐男與少女及其同學玩「真心話大冒險」而曝光,士林地院審酌徐男否認性交,且未取得少女及其家人原諒等情,依2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併判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4月29日,徐男結識少女後,先在他工作的旅館休息室內指交並性交少女,第二次是在少女房內。校方得知後告知少女父親,由少女與家長提告。但徐男否認有性行為。

只是,少女指證歷歷表示,第一次是徐男直接載她到溫泉會館,先在員工休息室看電視,徐男要求發生關係,她拗不過只好同意,第二次則是在少女房間。

少女同班同學也曾作證指出,有次少女帶徐男加上她,3人在公園內玩「真心話大冒險」,少女輸了,她便問有沒有做過勁爆的事情,少女說「打炮」,她再問「跟誰」,少女指徐男,她追問徐男「真的嗎」,徐男只是笑笑的,雖沒有回答也未否認,少女還在上課時要她不要對外透露,但疑似被其他同學聽到並傳到校方耳裡。

士院認為,少女沒有必要刻意虛構情節陷害徐男,況且,徐男當下並未否認少女說法,故拒絕採信徐男辯詞,審酌徐男未克制自身情慾,就對才剛認識的少女性交,不僅影響少女身心正常發展,犯後還否認犯行,也未取得少女及其家人諒解,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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